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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特梭利提過「孩子一旦學會如何工作後,藉著工作將精力適當引導到有益生命成長的方向,從工作中學習與成長,於是就不需要任何形式的處罰了。」在教室中,我們觀察到有一名小女孩,忙碌地工作了一個早上,中間換了許多不同類型的工作,像個小蜜蜂似的勤奮,接近收工作時她來找老師,一副神采飛揚的樣子,是用「快樂」都不足以形容的。我發現我根本不需要獎勵她認真工作,也不需要設定不工作的處罰規定,孩子自行找到了興趣及自信。果然,工作本身就會帶給孩子很大的快樂。
我們都知道懲罰可能會讓孩子短期間馬上停止錯誤行為,但長時間來看,一旦這個處罰他的對象不在身邊了,他可能還是照做,所以處罰沒有辦法幫助孩子發展自我控制能力。 當孩子做錯事的時候,我們可以讓孩子學習收拾後果。孩子難免會做錯事,其間所產生爭吵及混亂的狀況,我們要教導他如何收拾後果,並從這個經驗及錯誤中去學習。我們也要記得後果這個字,以便日後在教導孩子時可以提醒。經常運用這個原則。使得孩子在學習收拾結果中,學到了是非,學會負責任。於是,孩子得到了「教育」(理性的),而不僅是「教訓」(情緒的)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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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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