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兒社會化的發展主要開始於同儕關係。我們曾提過,0到6歲孩子從「無我」到「自我」到「人我」逐步發展。2歲前的孩子,主要是和手足互動,人我發展較侷限,少子化的社會或孩子受到過多呵護,使得不少幼兒在初次上學時,社交能力相當薄弱甚至不具備。幼兒社交能力常是透過同儕互動及遊戲來發展。2歲前的孩子常是相互伴隨,但各自玩玩具,或被稱為「平行遊戲,」。2歲後,則開始所謂的「聯結遊戲」,就是玩伴間有較多互動,包括對話和模仿。3、4歲左右才開始有「合作遊戲」,孩子會共同玩一個遊戲。
幼小或社交能力較弱的孩子,較常見平行遊戲。幼兒「參與」能力是一種社交能力指標,若幼兒的「參與」能力較差時,他可能以攻擊方式或打亂活動,並進而造成被同儕排斥的結果。2歲多幼兒攻擊行為,較多為肢體行為,也許是其表達能力未及。其攻擊行為為工具性的,即是為了特定目的,例如,搶奪玩具或受挫時。4歲或較長的孩子,其攻擊則偏向懷有敵意。2歲的孩子在受到挫折時也常有破壞行為,例如丟東西。 孩子有攻擊行為時,在避免重複上,成人的反應方式也很重要。如果成人屈服,孩子的行為會被加強,並以此模式重複出現。如果成人用體罰方式,卻示意了孩子攻擊的處事模式。較好的方式是,當下制止,但事發或事後應同理並排除孩子的挫折來源,同時引導其正確表達方式。攻擊行為也常模仿自不當的電視、電影或卡通。孩子初次有攻擊行為時除了制止外,要儘量避免動怒(情緒的),甚至以暴制暴,而是盡可能理智地(例如轉移地點)排除孩子的情緒。孩子得到「教育」比得到「教訓」更加重要。否則,攻擊手段一旦形成模式,就更難糾正。如何做到「堅持,但不動怒」,就是父母的修為了,堅持是理智,不動怒是情緒,也就是理智而不情緒。大不易,做到了,親子關係一定得到回報,反之亦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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