責任感
談兩到六歲幼兒的責任感會不會太早了些? 孩子也許不懂什麼是責任感,但是這種氣質是可以培養的。2-6歲的孩子如何培養責任感呢? 試試從次序、序列、完整工作和種因得果的概念來切入。針對孩子能力內能做的工作,試著讓他依步驟、序列,有次序的完成,並接受或享受其成果。這就是很好的因果訓練,也是責任感的先導。當孩子漸漸長大,自我意識強了,很自然想自己「當家作主」,想自己做決定。如果你發現當下你很難拒絕,而且讓步似乎也沒啥大不了時,也許就是該讓孩子學習承擔責任或後果的時侯了。當你不同意,但孩子堅持要照他自己的意思作時,在沒有安全顧慮的情況下,何妨給孩子一些忠告和示範後,讓孩子自己來並學習面對結果。孩子在能獨立前需要先具有相對的責任感,否則孩子就成了「有權無責」的小皇帝,大人成天追在他後面收拾善後了。一般來說,孩子行為能力愈多,愈需要責任感的訓練。「獨立」和「責任」是共生的,不負責的「獨立」是假獨立,是幼稚的。反之,不給孩子「獨立」地做決定,他也就不必負起幼稚、不長大的責任,也就是說,孩子幼稚,成人是要負責的,因為我們沒給孩子機會自己做決定,更別談孩子的「責任感」了。 (版權所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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